新加坡 HSA 已于2026年4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SG‑eCTD 1.1申报标准,所有通过 eCTD 提交的药品注册卷宗必须使用 v1.1 版本,旧版 v1.0 已停用。
对布局东南亚、冲击新加坡市场的药企而言,这是必须跟上的合规硬节点。北京百联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,作为深耕全球eCTD出版的专业团队,已经积极参与了新加坡HSA eCTD递交网关的相关测试。现在我们为您整理了新加坡eCTD v1.1的适用范围、更新要点,并整理了1.0到1.1的主要变化。
一、适用范围
目前新加坡 eCTD 为自愿采用、但HSA强烈建议,优先覆盖:
新药上市申请(NDA)
仿制药上市申请(ANDA)
药品主文件 DMF 提交
已上市产品基线转换 Baseline
变更、再注册、PSUR 等全生命周期申报
一旦启用 eCTD,同一产品后续提交必须延续 eCTD 格式。
二、技术包全面更新
SG‑HSA eCTD Specification v1.1
SG‑HSA eCTD Validation Criteria v1.1
申请类型 / 提交类型 / 序列类型等清单重定义
eCTD document matrix文件同步升级
三、v1.1 核心升级
| V1.0 | V1.1 |
技术要求变更 |
eCTD Document Matrix | 必须提交: 1. DMF 确认邮件 (1.5.1) 2. 申请表 (1.2.1) | 取消上述两项提交要求 |
粒度附件 | 申请核查清单 (1.2.2) 限单个文件 | 申请核查清单支持提交多个文件 |
验证标准变更 |
首次递交序列类型(2.1.9) | 无校验要求 | 首次递交序列必须设为 Initial |
临床研究拓展节点(3.4.8) | 临床研究仅允许拓展节点 | 5.3.1, 5.3.2, 5.3.3, 5.3.4, 5.3.5和5.3.7的临床研究必须使用STF或拓展节点 |
源文件检查 (4.6) | 1.2.2, 1.3.3.2, 1.3.3.3, 1.3.4.2, 1.3.4.3, 1.8.3.1和1.8.3.2必须提交.doc/.docx源文件,验证等级为“警告“ | 删除1.2.2的要求,将其他源文件检查的验证等级降级为“提示信息“,并删除后续序列的操作要求 |
信封信息-DMF 确认邮件(4.7) | 如递交了1.5.1 DMF Acknowledgement Email文件,则必须填写dmf-number信息 | 移除相关说明 |
规范与流程 |
警告处理 | 无强制说明要求 | 第3或4 章节的警告信息须在说明函中阐明理由;大量 / 重复警告可能被拒收 |
word源文件 | 强制提交 | 改为可选 |
撤回 / 拒收 | 未明确 | 须提交撤回序列,恢复至上一版本 |
新加坡 eCTD v1.1 是东南亚药品数字化申报的重要一步,标准严谨、流程清晰,对中国药企出海既是合规要求,也是提速增效的机会。提前布局、模板到位、验证到位,就能稳稳抓住新加坡市场红利。
北京百联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依托多年国际 eCTD 申报经验,紧跟新加坡 HSA 最新规范,精准应对 v1.1 版本在序列类型、操作属性、验证警告、源文件等关键变化,提供从基线转换、卷宗搭建、格式校验到递交受理的一站式新加坡 eCTD 服务,助力中外药企高效合规、快速登陆新加坡市场。
